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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收监管函 被问信披是否误导及配合股东(3)

来源:化学进展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1-2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你公司前期公告显示,你公司支付50万元用于购买卡龙酸酐生产专利技术。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卡龙酸酐合成工艺专利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的

  (2)你公司前期公告显示,你公司支付50万元用于购买卡龙酸酐生产专利技术。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卡龙酸酐合成工艺专利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的取得过程、取得时间和交易对方,交易对方是否将专利独家出让给你公司,你公司对该项专利拥有的具体权利。请补充说明取得专利后你公司的进一步研发过程及投入,获取相关审批、认证情况,专利实施情况,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是否具备核心技术优势,是否存在技术替代风险等,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你公司前期公告显示,公司卡龙酸酐及其衍生产品生产线是通过对现有生产设备改造而来,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生产线改造总投资额为人民币639.96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公司布局卡龙酸酐及其衍生产品的原因及相关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说明你公司实施生产线改造的具体时间、改造方式和技术实现路径,相关改造是否经过技术验收。

  (4)请结合你公司卡龙酸酐相关专利的具体内容、公司生产线改造的技术实现路径、辉瑞公司对新冠口服药帕罗维德中间体的具体技术要求等,明确说明你公司所生产的卡龙酸酐及其衍生产品是否满足用于制备新冠口服药帕罗维德相关中间体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你公司是否进行过相关技术验证,如是,请提供支持性证据。

  (5)请你公司结合前述回复说明是否存在利用辉瑞新冠口服药相关疫情概念炒作股价的情形,同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4.你公司《回复公告》显示,公司拥有卡龙酸酐及其衍生产品产能合计20吨/月,近期产能利用率为70%-80%,公司现有生产线通过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改造而来,由于生产场地、合成工艺等原因,不具备扩产能力。你公司正在研究筹划卡龙酸酐及其衍生产品的产能扩张事宜,将根据市场需求、订单情况决定是否扩产。请结合你公司卡龙酸酐实现商业化量产以来在手订单量的月度变化情况、卡龙酸酐及其衍生产品月度销售额情况、生产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及对前述问题的回复,进一步说明在产能利用率并不饱和的情况下,你公司研究扩产事宜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是否涉嫌利用媒体关于辉瑞新冠口服药可能间接使用卡龙酸酐的信息提高投资者预期、配合炒作公司股价。

  5.请你公司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请结合市场宏观情况、行业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你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详细分析你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的原因、与公司经营业绩等基本面情况是否匹配,并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就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进一步提示风险。

  6.你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汪新芽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00万股,减持比例1.97%,减持均价7.24元,减持金额达1.38亿元。请你公司核实该项减持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规行为的情形,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配合相关股东减持的情形。

  7.请补充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最近3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前期已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及具体内容,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配合上述人员减持的情形。

  8.因新冠疫情期间你公司达芦那苇医药中间体业务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我所、中国证监会分别于2020年3月、2020年9月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请你公司认真核实前述问题,自查你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

  9.你公司认为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1月19日

文章来源:《化学进展》 网址: http://www.hxjzzz.cn/zonghexinwen/2022/0124/1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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